圣安地列斯刑法典
第一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章 侵害人身罪
第三章 侵犯财产类犯罪
第四章 与车辆犯罪有关的犯罪
第五章 违反公序良俗的犯罪
第六章 危害公共卫生和安全的犯罪
第七章 与火器相关的犯罪
第八章 名词解释
第一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章 侵害人身罪
第三章 侵犯财产类犯罪
第四章 与车辆犯罪有关的犯罪
第五章 违反公序良俗的犯罪
第六章 危害公共卫生和安全的犯罪
第七章 与火器相关的犯罪
第八章 名词解释
初步规定
总则
1.)该文件称为《刑法典》,自通过之日起生效,除非明确声明,否则不具有追溯力。
2.) 任何人因在本法典通过之前所犯的行为而受到处罚,应继续服刑,就像本法典未被采用一样。
3.)如果列出了最短和最长时间,警察总是会在认罪的情况下选择最短选项。
犯罪类型
死刑
轻罪
重罪
犯罪分类
A 类 - 意图或造成严重的身体、心理、生理伤害而针对个人、实体或机构的犯罪。
B 类 - 意图或造成身体、心理或生理伤害而针对个人、实体或机构的犯罪。
C 类 - 无意或造成身体、心理或生理伤害,但鼓励违反或颠覆公共秩序的针对个人、实体或机构的犯罪。
一般定义
“人”是指任何在世的人或个人。
“治安官”是指通过徽章、唯一标识符或其他警察内部协议成为法律值班官员的个人。
“政府雇员”或“政府官员”是指地方、州或联邦机构的任何值班雇员。
刑事术语定义
“恶意预谋”是指一种普遍的邪恶和堕落的心理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一个人不关心他人的生命,或者有意识地在犯罪之前对他人造成死亡或重大身体伤害。
